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直属单位、局机关:

围绕下城打造全域中央商务区、建设“智慧经济”的发展战略,以推进首批省教育现代化区建设为总体目标,贯彻“人才强教,质量兴教,服务优教”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关爱守护励志担当”主题教育活动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深化推广“以身为范,立德树人”师德师风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,开展贯穿2015全年的“关爱守护励志担当”主题教育活动。

 

二、活动目标

主题教育活动旨在以提升教育品质为核心,以促进教育协同为途径,打造“关爱守护励志担当”的教师、干部队伍,进一步强化教育的正能量,培育师生的幸福感,提升人民的满意度,实现下城教育高起点上的新发展。

 

三、活动对象

各中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、局机关在岗教师、干部。

 

四、活动项目及安排

整个主题教育活动贯穿2015全年,采取8个项目分线推进的形式进行(参见附件1,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)。各校园单位在落实3个必选项目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需求和资源配备,自选1个以上项目,有效推进。

 

(一)关爱篇——关爱学生,呵护成长

项目一:开展“阳光助教”行动(自选项目)

为增进幼儿教育的“阳刚”力量,鼓励各中小学针对服务区对应幼儿园的实际需要,组成青年男教师(党团员为主)以一技之长开展“阳光助教”志愿服务,每周定期前往相关幼儿园开展体育、科学等方面的助教活动。

牵头部门:组宣科(局团工委)

配合部门:学前教育科、各中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幼儿园

活动时间:贯穿全年,集中于上、下半年的学期中段

活动步骤:

1.4月底前完成活动筹备。各中小学围绕自身发展主题,结合学校实际,按照教师志愿,自选开展本项目;各校团委收集本单位“阳光助教”志愿,交服务区内幼儿园;幼儿园团组织接收、统整、优选志愿资源,并在4月底前完成对助教男教师的教法培训和集体备课,幼儿园根据授课计划及志愿教师实际情况,做好“阳光助教”课时安排,确保每周至少开展1次助教活动,每次1小时左右。

2.5月至6月,9月至12月按计划实施助教活动,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。

3.20161月,总结活动开展情况。志愿者做好参加此项活动的“爱心积分”清算,志愿者所在单位和对应幼儿园纳入“关爱守护励志担当”主题教育活动整体考核。

项目二:开办“四点半大课堂”(自选项目)

为深化育人服务理念,提升“爱心积分”品牌,拓展志愿活动内涵,解决部分家长接送孩子的困难,为学生放学后提供作业辅导、阅读学习的安全场所,鼓励各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开办“四点半大课堂”。

牵头部门:组宣科

配合部门:办公室(安管办、综治办、法制办)、组宣科(关工委)、普教科、各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

活动时间:贯穿全年,集中于上、下半年的学期中段

活动步骤:

1.各参与单位要结合实际,参照浙教基[2013]120号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小学鼓励开展学生放学后“托管”服务的指导意见》,按照要求在校园内或者社区内设立专门场地,于每周一至周四下午4:30-5:30设立“四点半大课堂”(也可以在相关年级试点开展),并做到每学期期初有计划,期末有总结。

2.在“四点半大课堂”的活动安排上,要有计划、有部署地为有需要的学生开展学业辅导、课程指导、课外导读、特长培养等,同时,统筹社区、关工委、派出所、交警队等资源,促进中小学生公共安全、文明礼仪和法制知识的提升,并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教育、社区教育与学校、家庭教育衔接互动的长效机制。

3.在值班人员安排上,要求校领导带头,同时发挥党员、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发挥志愿者教师的奉献精神。

4.在组织与落实机制上,要求各单位专人负责,并做好相关安全预案。“四点半大课堂”作为“爱心积分”活动的内容之一,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做好“爱心积分”手册的实时登记,并作为“星级教师”等评优评先工作的参考依据。

 

(二)守护篇——守护信仰,涵养品质

项目三:共享“师生读书节”(必选项目)

为创设全民阅读的氛围,以“美丽校园  师生悦读”为主题,举办下城区师生读书节活动,通过“师生共读、师生共写、师生共话、师生共演”等载体,培养师生乐于读书、善于读书的读书习惯,享受阅读乐趣,提升阅读品质,并以此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深化科学育人理念。

牵头部门:区青少年活动中心

配合部门:区教育工会、普教科、各中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和局机关

活动时间:3月至12

活动步骤:

14月,结合欢乐广场月月演活动,开展“下城师生共品读,深化核心价值观”下城区师生读书节启动仪式以及“家校共读,书海漂流”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。

25月至6月,9月至12月,各校园针对教育对象身心特点,结合单位实际,围绕教育核心价值体系,深入师生共读活动。以课堂渗透、热点推荐、好书赏析、场景布置、文学社刊、佳作临帖、子午书简、故事聆听、青春诗赛、cosplay等活泼有趣的形式,强化经典诵读、书写与理解,激发师生的阅读热情,营造校园的阅读氛围。

39月至10月,开展名(作)家校园行系列活动,邀请省内外教育文化科技等领域的知名专家,围绕主题教育到中小幼单位举办专题讲座,开拓学生的视野,引领学生阅读与写作的兴趣。

4.同期开展“教工书屋”建设工作。向广大教职员工传播创建学习型组织,争做知识型职工理念,进一步完善各校园、局机关“教工书屋”建设,通过加强服务,科学管理,提升书屋品味,开启教工智慧,激发育人热情。6月,向区总工会推荐优秀“教工书屋”,9月开展自查迎接验收。

项目四:共建“师生心理支持网”(自选项目)

大力宣传,广泛利用校内外资源,共建下城“师生心理支持网”,传达对教师和学生心理的关注关爱,传播正向认知方式,滋养呵护师生心理健康,培养阳光积极心态,营造正向心理环境,促进师生提升心理能量,坚定教育理想,守护精神家园。

牵头部门:区教师教育学院(德育研究中心)

配合部门:区教育工会、区陶行知研究会、各中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

活动时间:4月至11

活动步骤:

1.集结各校园心理辅导站、朝晖中学“青春期教育展馆”、系统专兼职心理辅导员队伍,以及杭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、杭州市教科所杭州市学生心理热线、杭州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等资源,建构“师生心理支持网”。

2.针对学生心理健康促进,5月至12月,鼓励各校园心理辅导站参与杭州市青少年关爱计划,在我区校园试点开展学生心理大型团体辅导活动。各校园加强对服务学生心理健康之社会机构的宣传,并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。

3.针对教师心理健康促进,4月,召开“全国教师教育学会学校心理委员会成立大会”,开办第一期区级教师心理工作坊及培训。9月至10月,开展第二期区级教师心理工作坊及培训,对各校园心理辅导站站长进行心理成长培训和转训培训。11月至12月,由各校园心理辅导站站长组织对本校园教师的心理成长培训。

4.鼓励各校园单位工会组织参与市教育工会“幸福工场”教师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工作,通过教师健康管理热线、“教师心理健康促进培训班”等途径,增加教师个体和群体的主观幸福感和心理适应度。

 

(三)励志篇:励志进取,提振精神

项目五:开展“寻访教育前辈续写感动故事”活动(自选项目)

结合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和区委组织部《抗战老兵谈抗日》书稿征集,开展60708090后中青年教师结对60708090岁教育前辈活动,采写感动故事,传承光荣传统,拓展下城教师青蓝接力工程。同时,在校园“感动故事”首轮征集的基础上,进一步宣传下城教师恪尽职守、勤勉工作、任劳任怨、无私奉献的群体形象。

牵头部门:组宣科(师德师风宣讲团)、区教师教育学院(德育研究中心)

配合部门:各中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和局机关

活动时间:2015全年

活动步骤:

14月底前,局机关和各校园梳理、寻访相关离退休教师信息,就“抗战老兵谈抗日”“老一辈教育工作者感动故事”等主题,开展60708090结对活动,采写相关故事,传承光荣传统。

24月底前,在校园“感动故事”首轮推荐的基础上,结合本项目各校园单位的选择情况,梳理归类,确定典型。

35月至6月,落实各校园采写任务和工作联络员,按出刊要求,完成材料收集、故事撰写和格式统一。7月至8月,结集汇编《下城区教育系统百个“感动故事”》。

49月起至年底,和区委组织部、区委老干部局联合主办庆祝抗战胜利暨《抗战老兵谈抗日》新书发布活动;结合师德培训、教师节等时间节点,开展下城区教育系统“感动故事”巡回讲演、多种艺术形式展演,以及下城教育先锋微博微信宣传。籍以榜样力量引导促动更广泛的向善行动。

 

项目六:开展“红烛奖——下城好校(园)长”评选(自选项目)

继续开展“红烛奖”的评选活动,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引领、激励全区中小幼校园长自觉遵循教育规律,严格规范办学行为,创新学校管理模式,培养和造就下城教育家。

牵头部门:组宣科

配合部门:各中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幼儿园

活动时间:5月至9

活动步骤:

1.宣传发动。通过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,召开会议进行动员,明确评选条件和程序。各校园长对照评选条件,总结近两年履职情况,如实填写评审表。

2.综合考评。本着“重实绩、重过程、重引领”和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借助媒体力量、网络资源,从业内、业外两个维度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考核。

3.组织表彰。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上,对“红烛奖”获奖校园长进行表彰,同时对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。

4.扩大影响。由获“红烛奖”的校园长担纲,通过专题讲座、峰会论坛、带岗实践、科研指导等形式,指导培养下城教育后备干部。

 

(四)担当篇——担当使命,促推发展

项目七:举办“点亮烛光”系列论坛(必选项目)

梳理“点亮烛光校长论坛”经验,围绕教育前沿理论与改革实践,结合岗位工作实际,进一步创新形式,扩大影响,增强实效。在校园书记、工会主席、团委书记、大队辅导员和新锐管理者等多个层面举办“点亮烛光”系列论坛,进一步碰撞思想,共享智慧,凝心聚力,继而增强推广运用,提升校园管理实效。

牵头部门:组宣科

配合部门:区教育工会、局团工委、区少工委、各中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

活动时间:4月至10

活动步骤:

14月,举办“点亮烛光”新锐管理者论坛;7月,举办“点亮烛光”校园长书记论坛;8月,举办“点亮烛光”工会主席论坛;10月,举办“点亮烛光”团委书记论坛和“点亮烛光”大队辅导员论坛。

2.各论坛牵头部门、配合部门要精心组织策划,选好主题,创新载体,丰富形式,保障活动实效。具体参加人员和活动形式等于论坛召开前另行通知。

3.参与人员要充分准备,凝练观点,分享智慧,切实展示教育系统干部风采。

 

项目八:组织“一诺双评”活动(必选项目)

为体现局管干部在勤政廉政建设和职责责任担当方面的实际成效,组织开展局管干部“一诺双评”活动。“一诺”即局管干部个人担当一岗双责的承诺,包括围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出勤政廉政承诺;结合单位发展实际,围绕破解校园发展难题,服务师生、家长,带领校园发展等方面作出的工作实绩承诺。“双评”即师生家长评价和局党委评价,评价主要考量局管干部的责任意识、担当精神,以及承诺事项的实践操作性和实际成效。

牵头部门:组宣科

配合部门:各中小学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幼儿园、直属单位

活动时间:贯穿全年

活动步骤:

1.亮承诺。基层单位局管干部要与局党委签订个人勤政廉政承诺书,履行一岗双责;要围绕单位全年重点工作,结合发展实际,逐一作出个人工作实绩承诺。承诺事项要具体、可操作,每人2-3条。427日前,签定《下城区教育局局管干部个人勤政廉政承诺书》,一式两份,一份交至局组宣科411室,另一份复件印和《局管干部工作承诺事项公示表》(参见附件2)要在单位党务公开栏中张贴,向本单位师生家长亮出承诺。

2.晒业绩。结合个人工作承诺事项,每月5日前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中公示《局管干部承诺事项月度推进情况表》(参见附件3),内容为前一个月的承诺事项推进情况,接受师生监督。1231日前,将5-12月推进表统一发至jyjzxk@126.com

3.强督查。局党委将组织人员对局管干部亮承诺、晒业绩的情况进行抽查,每月随机抽查5所以上校园单位,全年实现督查全覆盖。

4.评实效。采用师生家长评价和局党委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综合评价干部个人承诺践诺情况。承诺事项推进实效,以及公示和抽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基层班子和局管干部综合考核。

 

五、活动要求

1.把握主旨,精心部署。主题教育活动是区教育局党委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大力弘扬下城精神的重要载体;是创建首批省教育现代化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;是展现党风行风新面貌,打造干部教师两支队伍的有效抓手。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宣传,深刻认识活动主旨,精心部署,全面动员,按照通知要求,把握时间节点,完成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的各阶段任务。

2.注重结合,因地制宜。要紧紧围绕主题,以“为校担责”的主人翁精神加速教师队伍培养,以“促校发展”的历史责任感提升干部管理品质,注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,采用广大教师、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,积极、主动并有创造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。要充分研判校园发展现状,做好自选项目的组合,使主题活动成为提升思想,凝聚力量的过程,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,服务于学校发展。

3.加强宣传,共享经验。各单位要注重营造氛围,充分发挥校园网、宣传橱窗、电子屏、黑板报等宣传阵地,借助“下城教育发布”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,加大宣传力度,强化舆论引导,交流分享经验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,及时上报主题教育活动信息,全面及时地报道各单位推进主题教育活动的好做法、好经验、好典型。相关信息请及时报送至教育局组宣科邮箱jyjzxk@126.com

4.过程管理,统整评价。主题教育活动成效纳入2015校园年度绩效考核之“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”,必选项目为百分制,自选项目为加分制。由牵头部门汇同配合部门评估各项目完成情况。评估注重实效,关注平时。同时,不断完善党团员志愿教师“爱心积分”管理,并作为教师、干部评优评先以及政策范围内倾斜照顾的依据。

请各校园按附件1格式做好自选项目的选择,于427日(周五)前加盖公章报局组宣科408室。

附件1:“关爱守护励志担当”主题教育活动各校园单位申报表

附件2:各单位局管干部承诺事项公示表

附件3:各单位局管干部承诺事项月度推进情况表

 

中共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委员会

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

2015410